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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影响审查

11月份行政处罚

时间:2017-11-29 15:36 来源:未知 点击: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 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(组织机构代码)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(工商登记码)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(税务登记号)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(居民身份证号)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
 安 环罚〔2017〕071号 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案 责令停止生产 罚款 2017年7月8日,接环保厅第四监察专员办公室第三巡查组交办问题线索,针对交办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7月17日对安新县同口佳家暖散热器厂进行现场检查。经查,该厂年产30万柱暖气片项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于2013年12月13日经安新县环保局审批(安环表[2013]29号), 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8月份投入生产。 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 安新县同口佳家暖散热器厂     130632600097617     陈振江 1、责令停止生产。      
2、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。
2017.11.16 安新县环境保护局 0 130632    
安 环罚〔2017〕072号 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案 责令停止生产 罚款 2017年7月15日,接环保厅第四监察专员办公室第三巡查组交办问题线索,针对交办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7月17日对安新县同口宏润散热器厂进行现场检查。经查,该厂年产30万柱暖气片项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于2013年12月13日经安新县环保局审批(安环表[2013]31号), 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8月投入生产。 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 安新县同口宏润散热器厂     130632600103613     陈龙 1、责令停止生产。
2、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。
2017.11.16 安新县环境保护局 0 130632    
安 环罚〔2017〕073号 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案 责令停止生产 罚款 2017年7月8日,接环保厅第四监察专员办公室第三巡查组交办问题线索,针对交办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7月17日对安新县同口同心散热器厂进行现场检查。经查,你厂年产30万柱暖气片项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于2013年12月13日经安新县环保局审批(安环表[2013]30号), 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9月投入生产。 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 安新县同口同心散热器厂     130632600104350     董海超 1、 责令停止生产。
2、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。
2017.11.16 安新县环境保护局 0 130632    

发布者:环保局??责任编辑:信息科
关键字:11月份,行政,处罚,行政,处罚,决定书,文号,